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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原本在某纺织厂工作,今年年初,因工厂违反劳动法,严重超出法定工作时长,我母亲选择辞职,并于17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赔偿,原本21号为结薪日,但工厂拒绝发放工资,我母亲因此返回工厂工作约半月,现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工厂以我母亲曾回去工作为由拒绝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可以获得赔偿吗

其他 2019-06-16 16: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劳动合同关于工作时间是怎么约定的?如确系工厂违反劳动法,您母亲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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