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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买房,需要我做房贷担保。若朋友无力偿还债务,我帮忙还清,是否可以获得房屋产权。若朋友和我都物理偿还,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担保人财产。

其他 2019-08-15 04: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担保书上写明了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你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确定债务人不还款后,才能起诉担保人.如果写明的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你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将你与债务人一起告上法庭,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则你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则法院会对你强制执行
  •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3、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不可以获得,但你可以追要你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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