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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的户籍都在黑龙江省,想起诉离婚,对方不在本地生活,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单方面起诉吗?

离婚 2019-06-20 15: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这是可以的,到户籍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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