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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二手房销售的,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上了20天班,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辞职以后喊我们第二个月的14号去结算工资,去了过后把工资一算不但没有工资反而还欠公司的钱。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6-10-17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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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劳动仲裁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法院提起诉讼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等。 可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先向公司发律师函,一般公司在见函之后会给你的。
  • 向劳动监察投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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