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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我也没和公司签合同。国庆节只放假一天我请假也不批。公司也没按劳动法给3倍的工资反而我10月2号没上班算我旷工还罚我150元的款。这合理么?晚上也强迫性的让加班不来加班一律按旷工处理!15号我辞工期到但是不给我发工资说要等到月底开支的时候。可是我又要急着回家、求大家帮忙。。谢谢!

其他 2011-10-14 22: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该当场结清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既然没签合同,怎么会有辞职期呢?如果有口头协议,那也应该算是有合同了-----只要是双方自愿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当然你要能证明你有过口头协议-----要有公司方面的承认。有了这个前提,你就可以根据劳动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公司的制度。你和公司要分别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争取各自的权利。具体来说,你上了几天班,就要给你这几天的工资。对于你违反公司制度的,自己也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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