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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工厂不小心手臂受伤,我跟医生说自己在家受伤的,用了社保还能报工伤吗?

其他 2019-06-24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可以的,您好!劳动者遭通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放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辜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伤謇的;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⑧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⑨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劳动者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劳动者本人或亲属或代理律师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要求社保局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劳动者未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并且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待遇,向劳动者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如果劳动者被鉴定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还可另行向社保局或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但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具体赔偿金颖不同,咨询当地社保局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另行向劳动局投诉(现场投诉或电话投诉劳动局热线:1233),或者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发生工伤的公司应当申报工伤,你自己也可以申报工伤,保留工伤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治愈评残后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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