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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道路开车正常行驶,别人骑车违章撞到我车上造成死亡的应该负什么责任?

其他 2019-07-04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被对方车辆撞致脑死亡的,伤者的家人可以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再通过交警部门与对方用其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但因赔偿项目较多、赔偿金额较大,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赔偿:
      1、起诉时应将对方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并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及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的鉴定。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在赔偿时,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对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对于对方承担的赔偿部分,伤者家人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给伤者。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关于交通事故致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如何赔偿的问题,在下列法律规定中有详细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应当即可报警处理交警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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