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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69岁,去医院看病因大夫服务态度恶劣吵了几句,对方报警,诬告我母亲打她,说她是孕妇还去住了院,气的我母亲血压升高住了院,住院的当天晚上对方的老公带着几个人在我母亲病房门口辱骂恐吓,医务人员劝阻无效,后听说警察来了才走。对方现在已经出院上班,安然无恙。我母亲也出院了,但血压血糖居高不下,视力急剧下降。现在对方不依不饶,要把我母亲抓起来,还要索赔。我母亲素来身体瘦弱,手无缚鸡之力,手抖的连个水杯都拿不住,怎么可能打人?对方一点伤都没有,好端端地上着班。请问我该怎么办?求指点

其他 2019-08-04 16: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住院,打人者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对方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选择报警。  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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