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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由女方抚养,每个月男方给700元生活费给女方,现在孩子12岁,不想跟到妈妈生活,想跟到男方生活,我可以要求女方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7-03 11: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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