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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经过户,原房主已经收到银行贷款,原房主想多住一段时间,我说考虑考虑再回复他,他又转问我媳妇,我媳妇儿口头说行,我和媳妇为房屋共同拥有人,这时房屋首付和订金还在银行与中介,按照房屋合同上写,过户三天就应交接房屋,这时中介也未另签延迟交接房屋协议,也未对此段居住的租金详细说明,这样原房主又在银行贷款打给他后多住了19天,这算原房主和中介违约合同上写的交接房屋时间吗?

其他 2019-07-07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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