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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月份发生工伤,之后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大约2017年末就全部结束并交回医药费发票,至今未收到关于医药费等费用。工作三年没有保险,医药费全部是自己垫付。想问问现在要怎么办?

其他 2019-07-10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单位不给工伤医疗费要分情况来说:
    一、用人单位缴纳了社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可以主张医疗费差额。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维权途径有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投诉、起诉等
  • 工伤待遇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线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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