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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破裂,我想提出离婚,可是男方不愿意

离婚 2019-07-10 16: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 你好,协商不来,建议依法诉讼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同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一种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双方先沟通协商 ,协商不果只能起诉离婚
  • 您好,请阅读以下条例,最好先搜集以下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果证据足够充分,可提起诉讼,详情可进一步咨询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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