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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泉州人,2011/9/26在漳州招商开发区开助力车(摩托车)被小货车撞,交警判对方全责,因被撞当天已有身孕58天,不能拍片不能吃药,住院2天就回家自行观察,脚部5处大划伤,腹部小擦伤,拍B超说孩子没问题,但之后有什么问题医生不敢保证。住院2天,医生医疗诊断书写我是右手尺神经挫伤需吊臂4周,告知我至少得3个月才能恢复。10/6号交警让我去调解,对方提出2500赔偿,帮我修助力车(摩托车)付医药费,但当时我手臂还非常肿脚也肿,我觉得赔偿太少不接受。现在10/17号了,我脚伤几乎都好了,手臂关节还是有点肿。我现在不知道这么办,一来我怕会影响孩子畸形,二来我怕手臂有后遗症,现在天气凉下来就会酸。我伤时手镯也裂了,从伤第一天到现在对方一次电话都没打给我安慰下,只有出院我要求去接我打给他。请问他说的赔偿2500是否合理,.虽然我很不甘心,但如果不想上诉,接受对方2500赔偿,交警是否有义务再协调一次。这边的交警不想再协调,让我去告。交警和肇事者有关系。

调解 2011-10-17 18: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疗费;你的误工费;你住院两天只能要求两天的护理费;交通费要有发票;财产损失要有发票;营养费要有医生建议;对你的孩子的影响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经过鉴定为伤残的,可以要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医疗费;你的误工费;你住院两天只能要求两天的护理费;交通费要有发票;财产损失要有发票;营养费要有医生建议;对你的孩子的影响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经过鉴定为伤残的,可以要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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