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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4月14号,发生交通事故,被拖车,于4月17号到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取车,被要求交360元的拖车费,事故现场到哪里才3公里的路程!我要求开拖车发票,请问这样的拖车费合理不?是否一定要交纳?

其他 2019-07-12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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