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驾驶轿车左转与直行的摩托车在十字路口相撞,导致摩托车两人受伤,交警的责任通知书上写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因为对方驾驶的摩托车与自己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不符,并且没行驶证,没报户,没强保,我的车上全保,这要在法院解决这事,法院会怎么潘1?

其他 2019-07-17 06: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 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是指双方在事故中都存在过错行为,但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对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在处理事故赔偿时,要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但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首先应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才由双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