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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离职前一天,老板跟我说我以前(三个月前做的)做了一批原材料出问题了。让我赔偿。要赔偿1000元左右。以前我在做的时候没跟我说,我走了跟我说,我每个月工资3000多,请问这样克扣工资合法嘛?还要压我一个月工资,到下个月发,我问老板,他说公司流程一直是这样走的。我怎样合法拿回我应有的报酬??

其他 2019-07-16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
  • 您好,您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是不想协商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你可以要求老板给你原材料出问题的相关证据。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
  • 您好,对方需要举证证明该问题是由您造成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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