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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份入职,一个月后转正,11月份因结婚,公司担心很快怀孕,给我两种选择,第一是辞退我,补偿一个月工资,第二是让我重新签了补充协议合同,并递交离职申请,我选择了第二个,继续做下去,递交完离职申请才发现已经怀孕一个月了,当时离职申请的日期是2018年11月份,现在2019年7月份,怀孕8个月了,一直还在公司上班,请问之前签的离职申请还生效吗

其他 2019-07-17 0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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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你已经签了离职单,原则上来说你已经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可以离职了。但你要掌握离职 的证据,比如你签的离职单,或者你提交离职信时的录音等能证明你是何时提出离职的证明材料。由了这些你就可以直接离职,不用征得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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