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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找我借钱,有了借条还要什么手续公证吗

其他 2019-09-09 0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作为抵押来担保还款的,最好在借款合同上注明借款数额、还款日期、利息、房产抵押以及预期不能还款的处理方法等。然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要不然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第三人可以凭善意取得来获得房子,相当于没有抵押)。如果到期他不还款,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注意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他还不还,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他的房屋,将房子拍卖了,好把钱还给你。还要注意房产的价值是否大于他借的款项,以及房产上是否还有其他的抵押或质押之类的权利瑕疵。
  • 借钱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借款没有借条,如果有关于借款的录音资料,也是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一样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录音真是、可靠,一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双方当事人明确、日期、借款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的约定。以上条件都应在借条中写明,上述借条除还款日期,利息约定没有写明外,其它事项都已明确了,应当说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规定了期限,即诉讼时效,一般不得超过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一般从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借条中并没有约定还款之日,那么应当从你向她索要借款之日起计算。
  • 你好,我这边可以帮你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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