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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离婚一年多了,但女方户口还没迁走,前几天女方来拿户口本说要迁户口,我怕女方拿去代款或什么之类的,这样会影响男方吗。

离婚 2019-10-04 06: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户口还没迁走,联系派出所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离婚后你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经原户口所在地同意后迁回原籍!户口可从原户籍中迁出,由你婚前的户籍所在地迁入,可单独立户.小孩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提出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
  • 一起去迁户口,这样就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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