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广东清远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的员工,应聘职位是客服。2015年10月份进入公司,入职当天就外派到广汽乘用车做驻厂,现在订单少了,现在要调我回公司上班,我不同意可以吗?因为我们公司有三个驻厂,我是中间来的,前面来的不调走,后面来的也不调走,我觉得有针对性。

其他 2019-07-20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不答应的,它只属于更改劳动合同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清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