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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因为我妹妹带着我两岁的孩子在超市门口。孩子在超市门口撒尿被边上卖菜的说了,发生了点口角,他们一家人冲上来撕扯我妹妹,导致孩子摔破头。现在去医院缝了十几针。去找他们家人他们拒不承认。去报案派出所说是民事纠纷,让我们先给孩子治疗。我想问下这个事到底算不算民事纠纷,他们先动手的

刑事辩护 2019-07-24 11: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进行伤情鉴定,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是犯罪行为。 属于公诉案件。轻伤以下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治安处理,赔偿损失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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