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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朋友欠款,银行打到我这里,问我他是否有能力,不还还是怎么,我说是,但事实情况是他没有能力还,这个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银行 2019-09-08 18: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正常的贷款,而不涉及贷款诈骗之类的,你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
    若不归还,你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银行会向法院起诉,依法查封你的财产(包括房产、银行账户、你配偶的财产等)。期间,你可以主动与银行和解,归还贷款。
    若未能和解,且银行胜诉,银行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 不管转账还欠款还是现金还欠款,欠款还清了,必须要回欠条。欠条在人家手里,表示欠款没有还,到时候说不清的,即使你保持了转账凭证,也不起作用的,他可以说你有两笔欠款,那次转账还了一笔,欠条给了你,还有这笔法有还,欠条当然没有给你。只要欠条在人家手里,人家就可以起诉,并且你输的可能性大。不要认为持有转账凭证就万事大吉,只有要回了欠条才无后患。
  • 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你好:看证据了,请律师当面咨询
  • 您好,建议如实陈述,避免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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