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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脸都在工地上面做事,被撞伤了,如果好了,有伤疤的话怎么办?

其他 2019-07-23 15: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受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 故意犯罪; (二) 醉酒或者吸毒; (三) 自残或者自杀;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 你好,可以要求工头赔偿,有没有骨折?可以发病历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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