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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1年6月24日,单位让我和另外两名司机,开车去华北电子库提货=冰箱=。不慎从冰箱上摔下,造成右外踝=腓骨=骨折。右踝-胫骨-骨折。右内踝筋断两处。现已打上夹板,钢钉。明年拆钢板。现已出院。 问题一,我于2010年3月15日,到此单位上班,单位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至现在。现因脚伤,如果我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应赔偿我多少工资。 问题二,在我受伤期间单位如何付给我工资, 问题三,如果请您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吗问题太多写不过来了 问题四,单位已支付了药费,拐杖费。 问题五,取钢板的费用现在能要吗 问题六,我在单位是专职司机外带装卸另兼洗衣机修理 问题七,我该怎么办呀您快帮帮我吧这些问题对于我来说太难了死的心都有了帮帮我吧我姓赵男46岁了

调解 2011-10-19 15: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可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要求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应申请工伤认定,应按原待遇支付 3、律师可代理 至于其他问题你叙述的比较散,建议您当面详细咨询吧。
  • 你好, 你跟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你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受伤期间工资照发,发生的医疗费单位也得承担,此外还有护理费,营养费等。 向单位提出辞职,你可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受伤期间给付工伤津贴,3\可以帮你解决问题4\医疗费用部分已由单位承担5\钢板费用,应当另行起诉,如果单位同意,也可以协商解决,6\工作性质不固定,7\应当到律师所来将情况详细说明下,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出现问题应当想办法解决,应当维权,光难受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 首先要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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