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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22号办理入职,约定试用期2个月,于7月23日下班后老板微信通知我明天交接工作,说我不适合公司,我于今天7月24日做了工作上的交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并就辞退赔偿产生异议,公司主张不赔偿,并说我现在通知你,30天后办理离职,你明天接着上班吧。我该如何办,我有留存入职当天和今天交接工作签字后的交接单,还有5-6月份(工资明细,考勤记录)均有老板签字,工资银行流水也有,请问我是明天去提起仲裁,还是接着去上班,(真实想法是没法继续接着工作)

仲裁 2019-07-25 15: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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