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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工人在野外田间长3米深0.8米宽0.5沟里接电线来,接完后一起来晕倒了叫医生救治也叫120,到了县级医院抢救了9天最后还是死亡了,这样的超过了48小时了算工伤吗?还是算在工作中死亡吗

其他 2019-07-27 07: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了
  • 结合具体的死亡原因确定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3.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4.需要按照下列情形向你支付加班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5.加班时间都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每月休息两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不给加班费,严重违法。6.你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工作28个月,应当支付2.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7.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处理。
    2.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有相应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执行。在没有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如下: 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该以上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办理社会保险,该赔偿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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