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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名快递员,因一个快递,是老板全全处理的,老板联系买快递的,因两天没有联系上,老板私自回复说收件人收到快递了,总公司知道是虚假签收了,罚款两千,老板把这罚款2000扣在我头上,我找到收件人开了证明还有身份证,因老板办事拖拉,已经过期不好使了,我这罚款谁该拿,给点意见,我投诉邮管局了,老板告诉我别投诉邮管局了,在投诉我也被罚款,你也得被罚,这没有天理,有冤不能投诉还得被罚呀,麻烦给点意见我该怎么办,怎么处理

争议解决 2019-07-27 15: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认为处罚对其造成侵害,还可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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