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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债务人乙向出借人甲借款¥50,000还款期限2018年3月6号前。担保人丙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主债到期后两年。请问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怎样中断延长?什么样的方式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有效?另外出借人向第一个借款人转帐后经担保人操作此款两年来己换三个借款人,最后一个借款人给出借人出具了借条还是丙担保签了合同,出借人想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但没有把款打给最后一个借款人,担保人又不配合出借人该怎么办?

诉讼 2019-07-28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是出借人。贷款人换了,但是担保人没有换,并且仍然为最后一个贷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担保书,原则上你是可以直接向最后一个借款人和担保书主张权利。但是借款合同以交付借款为成立要件,你又不能证明已经交付借款,还是可以起诉的。
  • 担保期限不适用中断,延长,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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