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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小孩有两个,未婚一个4岁一个3岁,但是我和他没有感情,然后因为我的父母不同意,必须让我带两个小孩,但是我承担不起,男方家里也不是很富裕,男方他提出他愿意承担小孩子的抚养但是要求就是户口必须要上到他们家里,我爸妈死活不同意,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解答

离婚 2019-07-31 09: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量双方协商处理为宜。
  • 你好,可以上你这边户口然后要求男方给抚养费
  • 如果两个小孩跟随你,户口上你这边,男方也是具有承担小孩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离婚时,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时,双方可约定孩子的归谁抚养。这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可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月收入20%至30%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抚养费一般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如果是您想争取抚养权与抚养费,建议您委托律师帮您争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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