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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9年在贵阳沙冲路租了两间门面,合同期限是12年8月份到期,我刚交了一个季度的房费,现在场要我搬走,因为我这个门面属于违章建筑,我该得到什么赔偿,可以让市场赔偿我以往交纳的租金和装修费用吗,我应该向什么单位投诉或打官司,现在我已经交纳房租有将近10万,装修费用2万多

其他 2011-10-20 1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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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律师给你们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你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未使用期间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你的合同期未得到完全使用,过错责任在于出租人而不在于其他单位。
  • 你好!委托律师起诉。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这就看你们签的租赁合同上有没有违约条款。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委托律师给你们起诉,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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