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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5天前在工作场所跌伤筋(当时同事知道的),因涉及筋骨一时难以判断产生的后果,以为搽点药油会没事,所以就没及时报告上级,现在觉严重才报告上级并看了医生,但单位说已经超24小时不给报工伤,请问合法吗?

其他 2019-08-05 11: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建议你去做个伤残鉴定,单位不赔偿可以申请仲裁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向公司主张: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康复费、工资及福利待遇、伤残补助金,在未确定最终赔偿数额前,不要与公司私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不合法,用人单位应该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者一年内去劳动局申请。
  • 您好,不合法,1.《工伤保险条例》中不存在超过24小时不得申报工伤之说。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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