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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3月份入职,现在我提出辞职,公司自己招不到人,让我自己招人交接工作,如果招不到,就不给我发7月份工资,对了我们六月份工资也没发。如果我执意要走,就属于违约。虽然我们当初签订了合同,但是只是公司到单方面持有,我们没有。此外,自入职到现在,我们基本没有休息,就算法定节假日也没有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而且,自入职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缴纳社保。对了,我已经提前一个月给公司说过这个事情,老板当初也答应我离开,现在却突然提出了这种条件。综合以上种种,我想问,如果我辞职离开,是否属于违约?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其他 2019-08-05 00: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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