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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超市签订的合同上的底薪是1300+补贴(约等于2080),合同上也规定不满一个月离职的,按照底薪1300来计算工资,但是现在超市因为我后期要离职,将要辞退我,这个属不属于非法辞退,赔偿我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这个月超市的底薪改成1900+补贴(约等于2680),他和其他员工都更改了合同,但是没有和我更改合同,这个合理吗?

其他 2019-08-07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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