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住一幢七层建筑的二楼。该楼在修建电梯的同时,利用一楼公用平台搭建一封闭店间,1.严重影响房屋采光,2.所搭钢架存在严重臼安全隐患,3.严重影响生活起居。

其他 2019-08-07 1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也就是说,未经业主大会允许,物业私自搭建已经是确确实实的违法行为,建议向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并发整改函件,未经整改后由业主委员会进行法律维权,或者联系违建部门,由政府单位处罚。
  • 您好,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拆除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