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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业务人员薪资改革,包括了销售产品的提佣+加盟管理费的收回提拥,制度规定在规定缴纳月份讨回按照2%提拥,延迟后递减5个月以后支付无佣金,6月份执行时部分费用已经逾期5个月或即将逾期,故特别规定,逾期或者即逾期的从6月份算起,7月份债务讨回,公司拒绝支业务人员佣金?拒绝的理由:6月份讨回是对业务人员的激励政策,如果没有讨回就按照正常规定,即以逾期无提拥,是业务人员对政策的解读有误。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合法吗?员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其他 2019-08-08 09: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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