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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女朋友都是离过婚的单身男女,自去年认识并开始以夫妻关系相处,共同一起生活,相互照顾至今,(但未领结婚证),我以每月交2一3000元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整整花掉六万左右,为她这个家庭承担了责任和付出,就在今年7月中旬她发现自已怀孕了,于是我就带她去医院检查,发育正常,我要求把孩子保住并生下来,可是她不愿要,于是趁我外出的二天时间她釆用了药物的方式把我的孩子打下来了,我回来得知情况后十分责怪她,打电话也不接,躲着也不见我,就这样无端被她伤害了一条小小生命,同时也对我精神上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和心灵的伤害,我不知该怎么处理?是起诉她,还是索赔她?特此向律师请教咨询!

离婚 2019-10-09 23: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像这样的女性建议你尽早离开,只会花钱。
  •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 结婚证丢了,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其他证明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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