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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子女6个但是是我妈一直照顾,我妈老5,10多年前,村里地和房子被政府征用,老人得到4万块钱,当时大舅伯就要我妈照顾老人,老人就搬到我家,过了四年村里又开始股份,也就是说老人有服份,但当时蛮少一年才4千左右,其他子女5个都知道,老人2019年走的,走时98岁,现在子女5个开始要股份,现在股份一年3万多,十多年前股份3000多他们不要,现在股份3万多一年后悔了,要股份,问题是他们一天没照顾,只有过大节买点东西来看老人,这个股份应该给他们吗?

离婚 2019-08-08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是需要分的。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那遗嘱优先,没有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子女都可以继承,但是您如果是作为老人生前的主要赡养人,那在分财产上还是有利的,但需要进行材料准备,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目前来看,他们依法享有股份,至于多少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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