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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前想公正房子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其他 2019-10-31 22: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进行公证的,需要有房产权属证明。。
  • 申办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
    (一)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二)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三)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可以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 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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