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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多发了四盒食品,卖价1500元左右。7月31日联系我退货,我同意了,可是一直没人联系我给我退货地址。8月14日我主动联系客服要了退货地址,经过沟通,客服同意我寄到付给他们仓库收货。当天下午,快递员提醒我到付要付260元运费,如果你对方不收货将退回给我,由我付双倍运费,为了少些麻烦,我再次询问客服意见,客服却以售后下班无法给我保证为由拒绝了。8月15日再次沟通无果。8月16日,终于达成一致,由我把运费付款单截图给客服,他们把运费打给我支付宝,我再付给快递员,然后寄回给他们。可是当快递员到达后出了运单,需要付款时,他们却再次变卦,要求我垫付,等仓库收货后再补给我。是卖家多发了货给我,我不是这件事的过错方,为什么还要我垫付,特别是在我不信任卖家的情况下。快递公司已经出单并且包装了,到期未付款,物品退回给我的同时我还需要支付快递公司单据费和包装费。现在食品又回到了我这里,我仍然愿意退回,但是希望他们能到我这里来拿一下,同时商量一下赔偿我因这件事造成的损失和帮卖家代为保管期间的费用问题。我可以要求得到赔偿吗?另外,如果卖家来得太晚,食品过了保质期,我需要负责吗?

其他 2019-08-16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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