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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告与被告在2007年6月协议离婚的,07与08年间有看过孩子,但也因此因为看望孩子,受到被告及被告家人不少人身侵害,而且从来都是在被告家里看望的,被告一权所有,每次看望孩子不能带走,但每次看望孩子都不超过半小时,在被告家里很不方便,也没有办法,后来因种种原因,被告已不肯给原告看望了,虽然这几年间通过正规途径,民政、计生、妇联等也与被告协商不下来, 一直到今年2011年9月25日当天原告请求被告妹妹帮忙才能顺利把孩子接到原告家玩,别人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几年没见的孩子还会认得母亲原告妈妈?因为原告手机里一直都有孩子的录象。日当天的机会才得知孩子如何生长在怎样恶劣的环境成长.孩子说:她如果来见原告的话,她爸会打他的。她说她爸不喜欢她来与妈妈(原告)相见,不喜欢她来找妈妈,而且说还把母亲买的东西全都丢掉。如此听了这些话,让原告从此不能罢休,听到这些不知道大家会否愤怒? 原告也不想放弃探视权的,但被告一直不妥协,也以为孩子在那一切正常,至今得知孩子出现如此恶劣现象才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也协调不来,说被告态度不好,不肯协调,话没说完就挂了,法官是如此对原告说的,叫我立案来解决。

诉讼 2011-12-06 1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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