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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和他有个娃娃,但是没有结婚证。办了酒席,现在感情不好。重新谈了一个男朋友。想要结婚,办结婚证,但是娃娃的爸爸赖在我们家不走,我要跟现男友结婚,算犯法吗?

离婚 2019-11-07 05: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依据该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不能确立夫妻关系。
  •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事实婚姻的解释仍然有效,在新的司法解释未出台以前,人们不能想当然认为事实婚姻已不存在了。
  • 没有登记不构成,可以结婚
  • 不犯法,协商好孩子的抚养事宜。
  • 您好,你可以结婚,如果对方不走,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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