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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绿灯时从东向西经过十字路口,被未满十八周岁载人驾驶摩托车从南向北闯红灯行驶,把我和孩子撞到在地,我和孩子不同程度受伤流血,淤青,经交警部门后过来勘探现场把车辆拖走,后来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需要观察后在来复查,回来后有中间协商的过来调解因为电动车被撞坏所以我们让他赔偿我们一个新电车和2000块钱医药费作为后期我们复查的钱,结果人家不同意而且之后也不理不问,后来我们去找了交警出了事故责任书打算起诉他,但是事故责任书上像对方未满18周岁和闯红灯之类的都没有写,只是写了个对方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全责,这种责任书我签字后对我有没有利能不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赔偿

诉讼 2019-08-23 1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因此不存在无证驾驶之说,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承担是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其中的责任来划分的,是否负全责这需要看驾车人对于交通事故中处于什么样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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