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签订了两年租合同,合同于今年2月到期,租户提出续签半年合同,因为没在同一个城市,于是双方微信约定,明确时间截止到今年的九月十四日,同时业主拍照上传了原先的合同,租户回好的,到了8月10日,租户发短信,说大约在八月十五日搬走,到时候结算一下,业主回好的。到了8月18号,租户搬走,现租户的诉求是,要求返还押金,其中扣除实际居住到8月18号租金,因为和业主说了这句到时候要结算一下,业主同意了好的,业主的诉求是,合同明确的约束,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说明协商,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没收押金的权利,到时候结算这句话,甲方理解为了合同到期结算,回好的是因为走的时候小区要开放行条,以为是知会一下他走的时间,甲方主张按合同处理,可以提前转租,按实际转租出去的空置天数,收取乙方当月租金,乙方称,在微信上约束的,没有签纸质合同,明确的说了结算,甲方也同意了,所以不存在按合同执行,请问在法律上应该是如何处理?

其他 2019-08-26 14: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双方通过微信方式对续签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有效。 2、双方对于租户于8月15日左右搬离租房,亦通过微信方式达成一致,有效。 3、租户有权要求房东退押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