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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生完孩子第十天,男方不见了,直到孩子9个月的时候,我提出诉讼离婚,当时法院判600元抚养费以及4次探视权,离婚后男方一周一次,维持了9个月,之后就消失不见了,抚养费也没再给,现在孩子3岁3个月了,我提出了强制执行,并且让男方先将之前21个月的抚养费给我之后才让其看孩子,男方不给,说这笔钱要在孩子18岁之后才能给,我不同意,那我现在可以撤销这个强制执行吗?钱我不要了,我也不想让他看孩子,可以吗

离婚 2019-08-30 17: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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