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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姐姐和姐夫在一家编织袋厂上班,他们两人共同看一台机器,每人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上周一,本来是我姐夫看机器,中午我姐姐给我姐夫送午饭,我姐夫吃饭的时候,由我姐姐照看机器的运转,,由于那天不是我姐姐上班,所以就没有把头发盘起来,也没有戴工作帽,(厂有规定,上班头发盘起来,戴工作帽子,)我姐也算违规吧,可是事情也出了,机器把我姐的头发拉了进去,致使左面耳朵被碾掉,我想咨询一下,象这种情况,我姐姐能够认定为工伤吗?厂家有什么责任没有?谢谢

其他 2011-10-26 21: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属于工伤,已经回答。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请给我电话。
  •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你姐姐不是在她自己的工作时间内,而且是由于你姐姐自己本身违反工作规定而发生的事故。我认为不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因为是在场内发生的事故,可以协商工厂给予一定的赔偿。
  • 属于工伤,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可以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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