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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的,我租的房子合同规定一年半,现在还不到5个月,房东想卖房子了,带人过来看房子。我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来看房子。我们的合同有一条,房东保证出租期间两年内不出售房子。出售的行为是他们签订购房协议呢,还是带人来看房的这种意图。我的要求是让房东提前解约,并归还我支付的房租与押金,并且房东应该支付我违约费。

其他 2019-12-12 22:0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有约定的话,可以依约定履行
  • 应该支付
  • 承租人一般不可以将租的房子再次出租:
    《办法》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租房。
    申请人擅自转让、转借、出租或者调换所承租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擅自或违法装修承租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承租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承租住房的;
    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承租期内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利购买所租赁的不动产,但是要注意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24条,对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期限进行了规定,其中第3项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在15日届满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面议。
  • 你好!我做过和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 房贷出卖房子你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他支付违约金。仅仅是看房子是不可以主张违约,除非房主有卖的行为。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出售行为是房屋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按租赁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据买卖不破租赁也可继续承租
  • 房屋出租期间,房东可以出售房屋,但房屋买卖不影响原来的祖赁。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依法是可以的,建议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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