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律师好!我一经济纠纷案,2018年7月10日湖南益阳赫山法院判决(2018湘0903初786号)生效后,被告仍迟迟不履行判决。我于19年1月中旬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我曾经多次向律师申明自己的主张,要求律师帮我挽回全部损失。8月24日,律师通知我已经和对方达成和解,签了和解协议。这样的结果是我的维权费用全部损失还不够,就连债务的基本数额也拿不到。我不懂有关法律,但是觉得既然请了律师为我维权,而且根据判决应该得到赔偿基本数额(不包括损失的一部分费用),为什么不能得偿而律师的所得却分文不少?究竟是如律师所说我心态变了,还是我应该在法律的保护下追讨自己应得的权益?很困惑。向各位大律师及相关部门讨教为盼。因为本案在周围颇具影响......服众亦解嘲吧。(本来想通过一些材料来说明一点问题,可是不会附上去)

其他 2019-08-31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