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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姻存续期间买了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写了放弃权书,那离婚了这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房产证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嘛?

离婚 2020-08-02 15: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电话咨询。
  • 你好!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 如果您和妻子在2004年签订的协议书不是在胁迫的状态下签订的,是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地签订的,就是合法有效的。您的妻子放弃房屋的所有权,房子归您所有,这也是一种无偿赠与,不过要将房产进行过户才能完成赠与的,否则,您的妻子可以随时撤销这个赠与的。
  • 您好,一方放弃,属于另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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