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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债务人:身份证号: 债权人:身份证号: 债权人账号: 因不能及时筹资偿还债权人债务: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债务人刘闻波所欠债务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在2016年10月之前全部偿还给债权人。 此欠条于***与***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效。 债务人:债权人: 日期:日期:

离婚 2011-10-26 1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该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 欠条应当注明欠款原因,否则在效力上难以确定。您陈述的欠条没有写明原因,此外以他人离婚为生效条件该条件可能涉及侵犯他人婚姻自由,也可能被认定非法。建议找律师述明情况,请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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