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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沐足行业工作,我是2018年8月12日签订合同2019年2月12日已经到期,进去的时候是签了半年的合同,但已超过了半年的时间,向他提出离职不批,也不给我辞职单,我就自己拿了张纸写了张辞职单给他,后面实在做不下去了,跟他说辞职,他还是不放人走,现在有7000多工资还在他哪里他说不给,说是我自己的问题,请问这工资我还能拿的回来吗?

其他 2019-09-09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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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正常按时上班的证明、证人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公司拒不发放,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争取最大利益。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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